本文由 發(fā)布,轉載請注明出處,如有問題請聯(lián)系我們! 發(fā)布時間: 2019-01-05當了9年政法委書記的他,制造、散布政治謠言
經查,和建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(guī)矩,制造、散布、傳播政治謠言;署名寄發(fā)公開信,發(fā)布不實言論,在政治上造成了嚴重不良影響;教唆、慫恿他人舉報不實問題;在黨內搞團團伙伙,拉幫結派,搞利益交換。違反組織紀律,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;利用職務便利,對他人打擊報復。違反廉潔紀律,收受可能公正執(zhí)行公務的禮品禮金,長期占用公物。違反工作紀律,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。違反生活紀律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,涉嫌受賄犯罪。
和建身為黨員領導干部,毫無黨性原則,政治品格和道德品質惡劣,無視黨的紀律和規(guī)矩,恣意妄為,將權力作為謀取私利和發(fā)泄私憤的工具。嚴重違反黨的紀律,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(jiān)察法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2019年1月2日,經云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云南省委批準,決定給予和建開除黨籍處分;取消其退休待遇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隨案移送。
新京報記者注意到,根據和建被“雙開”的通報,其“政治品格和道德品質惡劣,無視黨的紀律和規(guī)矩,恣意妄為,將權力作為謀取私利和發(fā)泄私憤的工具”。
除了經濟問題,通報中用大篇幅記錄其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(guī)矩的內容:制造、散布、傳播政治謠言;署名寄發(fā)公開信,發(fā)布不實言論,在政治上造成了嚴重不良影響;教唆、慫恿他人舉報不實問題;在黨內搞團團伙伙,拉幫結派,搞利益交換。利用職務便利,對他人打擊報復。
據公開履歷顯示,和建1958年1月生,內蒙古商都人,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。
他17歲來到云南個舊市當知青,兩年多后進入部隊服役,后在個舊市五交化公司工作了3年。
1983年至1986年,和建在云南省電大大專班讀書3年,畢業(yè)后職務多次晉升,曾任金平縣副縣長,紅河州貿易局局長、外貿局局長,彌勒縣委書記等職,2006年7月升任中共紅河州委常委、政法委書記,躋身廳級干部之列。
他在州委政法委書記職務上任職9年,2015年6月卸任,保留副廳級待遇,直至去年3月退休,半年后落馬。
和建簡歷
和建,男,1958年1月生,漢族,內蒙古商都人,1975年7月參加工作,1985年7月入黨,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。
1975年7月至1978年2月在個舊市保和鄉(xiāng)當知青;
1978年2月至1980年12月在部隊服役;
1980年12月至1983年9月在個舊市五交化公司工作;
1983年9月至1986年7月在云南省電大經濟管理大專班讀書;
1986年7月至1988年6月任紅河州民族百貨大樓籌備組組長;
1988年6月至1989年4月任個舊市紡織品公司黨支部書記、副經理;
1989年4月至1993年6月任個舊市百貨公司經理;
1993年6月至1996年5月任個舊市商業(yè)局(貿易局)局長;
1996年5月至1996年12月任個舊市鄉(xiāng)鎮(zhèn)企業(yè)局黨委書記;
1996年12月至1999年5月任金平縣人民政府副縣長;
1999年5月至2001年12月任紅河州貿易局局長(其間:1998年9月至2000年8月參加云南師范大學行政專業(yè)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);
2001年12月至2003年1月任紅河州外貿局局長;
2003年1月至2006年7月任中共彌勒縣委書記;
2006年7月任中共紅河州委常委、政法委書記(其間:2004年9月至2006年7月參加中央黨校黨的學說與黨的建設專業(yè)研究生班學習);
2015年6月不再擔任紅河州委政法委書記,保留副廳級待遇,
2018年3月退休。